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1-08-05

全体员工:

针对当前日趋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从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通告(2021年3~5号)》《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1~5号)等文件通知精神,为有效阻止疫情在实验室发生,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非必要不来访,来访前需报备。暂停一切不必要的来访接待活动。确有需要的请接待人员提前一天填写《 姑苏实验室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登记报备表》(附件1)报备至各部门联络员,由部门联络员统一报实验室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组。

二、非必要不离苏,出市前需审批。暂缓一切不必要的外出计划。确需出市(苏州大市)人员,须提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填写《姑苏实验室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人员登记报备表》(附件2),由部门防疫联络员统一报实验室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备案后方可出行。 

三、主动登记行程,不得瞒报迟报。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苏返苏员工,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部门防疫联络员和社区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严格落实 14 天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苏返苏员工,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部门防疫联络员报备,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测温后可有序流动。

四、强化自主防控,构筑思想防线。坚定“保护好自己就是对防疫作贡献”的思想。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错峰就餐、鼓励自行带饭或打包用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

五、积极接种疫苗,共筑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凡是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共同牢筑群体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个人和部门,将追究责任。后续实验室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市区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

                              2021年8月5日